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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伏季休渔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字体:[ ]

  一、什么是伏季休渔 伏休有什么意义

  伏季休渔是经农业部批准,由地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长期性的政策。它规定了某些渔业作业方式的渔船在每年的特定时间、特定海域不得从事渔业捕捞作业。休渔渔民可以利用伏季休渔时间修船修网修机器,得到充分休整,最重要的是实施伏季休渔保护了渔业资源,改善了渔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渔民群众长远经济利益的实现。

  二、南通市纳入伏季休渔的渔船作业类型有哪些

  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几种作业类型兼作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休渔对象的,均应纳入伏休范围。其休渔时间从最早休渔的作业开始至最迟结束休渔的作业为止。

  三、南通市的伏季休渔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休渔时间: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中定刺网作业为6月16日12时至8月31日12时。

  四、伏季休渔期间渔船应该怎么做

  伏休期间实行休渔的渔船,必须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休渔渔船提供供油、供冰、及收购、运销、代冻、储藏渔获等服务。

  五、伏季休渔期间执法部门会重点打击渔船哪些违法违规的行为

  1、执法部门将加强长江口和县交接海域的管制,重点打击北方渔船利用开捕时间不同违法南下生产的行为。2、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伏休期间,执法部门将结合全市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海警、公安边防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全面整治规范船名船号,依法依规没收查处的涉渔“三无” 船舶。3、严厉打击“绝户网”等违法违规渔具。结合我市“底扒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和实际作业与捕捞许可不符合渔船的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没收违禁渔具。

  六、伏季休渔期间,除渔船外还会对哪些船舶强化管理

  一是会加强涉渔乡镇船舶的监管。所有纳入乡镇安全监管范围的涉渔乡镇船舶均应返回所属县(市)进港伏休,严禁跨市停靠。一经发现跨市停靠的涉渔乡镇船舶,一律按照船网分离的原则,由船籍港所在地的县级渔政监督大队押回本地监管。二是会加强海上收鲜船和养殖船的监管。严禁收鲜船和养殖船出海从事捕捞工作、收购违规渔船渔获物,或为违规渔船提供充水、加油、代冻和储藏等服务。三是会加强伏季休渔期间经批准承担特殊任务渔船的监管。经批准开展教学、科研等特殊任务的渔船,其出航、停泊及渔获物的卸载、销售等都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伏季休渔前、中、后期的管理重点有哪些不同之处

  伏休前期要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全部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休渔渔船原则上在船籍港所在地渔港内进行休渔。要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的要求,认真落实海洋伏休首报制度,在伏休开始前,沿海各县(市)要制作本地海洋伏季休渔台帐,并填写伏季休渔首报表;

  伏休中期,要定期不定期对伏休渔船进行巡查,按照伏休渔船动态管理要求,切实掌握移泊渔船的取向,防止个别渔船以修船为名出海偷捕。重点要加强海蜇专项特许捕捞期间的伏休管理工作,确保伏休全局秩序稳定;

  伏休后期,要加强渔船清点检查,及时掌握渔船信息和渔民心理动态,合理安排渔船充冰、加油的时间,防止出现渔船“抢跑道”和借“开渔节”等名义提前出海等违规现象,真正做到“开好头、稳中间、结好尾”。

  八、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如何保证伏季休渔的顺利实施

  一是印发文件,建立伏休领导小组。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2016】27号)文件,要求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懒麻痹思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妥善安排渔民休渔期间的生产生活,保持渔区稳定。二是加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海报、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面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制度,使伏休政策在全社会、特别是在渔区、渔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三是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所辖港口、海域实施伏季休渔管理检查的基础上,市局将根据情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渔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带头违规、暴力抗法等行为。